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:

-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-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-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- 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
-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不过,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、学校以及助学金的类型而有所不同。例如,不同学校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进行微调,或者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有特定要求。

此外,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总数的 20%。其资助标准全国平均为每人每年 3000 元,具体标准可设定为 2-3 档,如一档为每人每年 4000 元,二档为每人每年 3000 元,三档为每人每年 2000 元等。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,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。

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。每年 9 月 30 日前,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各高校于当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评审。国家助学金各年按 10 个月发放,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。

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但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,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。